抚养费最常见的误解,是把它当成一个固定公式:“月薪多少,就按百分之几算”。实际上,比例只是参考,三个法定因素才是起点;只谈比例、不谈子女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算出来的数在协议里也站不住,在法院那里也通不过。
本篇是资讯调研,不是法律意见。抚养费数额、期限、支付方式以协议或法院判决为准;各地生活水平、子女实际支出差异很大,不要直接套用其他城市的数额。
三个法定因素,先于比例
按《民法典》第 1085 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按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49 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展开:
- 子女的实际需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不要只写“抚养费每月多少”,要列清这个数覆盖了哪些项目,大额教育、医疗费用是包含在内还是另行分担。
-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收入是一方面,直接抚养一方的实际负担、双方的经济状况也要一起看。抚养费不是“不带孩子一方一个人的事”,直接抚养一方的时间、精力、住房、日常照料,同样是负担。
-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同一收入,在不同城市、不同学段,子女的必要支出差别很大。引用其他城市的数额时,要说明当地生活水平差异,不要直接照搬。
比例参考:20% 至 30%,不是硬性公式
按解释(一)第 49 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注意“一般”两个字:比例是参考区间,不是法院必须按这个区间判,也不是协议必须在这个区间内签。子女实际需要显著高于比例结果,或者给付方负担能力确实有限的,都有可能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月总收入一般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劳动性收入,具体认定要看收入凭证,隐瞒收入、虚报收入都会在后续的执行和调整中成为问题。
期限、方式与调整,一次写清
- 期限:一般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合理要求的,另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不要在协议里只写“每月多少”,不写“付到什么时候”。
-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转账还是现金,收款账户写谁,逾期怎么办,协议里要写清。现金支付没有凭证,日后“到底付没付”很容易扯不清,优先用可留痕的转账方式。
- 调整: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合理费用确有显著增加,或者直接抚养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原生活水平显著降低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综合离婚协议整体约定、子女实际需要、另一方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数额。调整要走书面协议或者法院程序,口头降额、口头停付,日后都可能被要求补付。
- 拖欠: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拖欠不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不要用“不付抚养费就不让探望”或者“不让探望就不付抚养费”互相报复,抚养费和探望是两个独立的问题,见本专题第 6 篇。
算一笔账的清单
- 子女每月必要支出:生活、教育、医疗、交通、课外必要支出,分别列数,不要只给一个总数。
- 双方收入与负担:不直接抚养方的月总收入凭证,直接抚养方的实际负担和支出凭证。
- 当地生活水平:所在城市的一般生活成本、子女所在学段的一般教育支出区间。
- 大额支出分担:择校、大额医疗、课外培训,是包含在抚养费里,还是凭票另行分担,比例是多少。
- 调整触发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协商数额,协商不成的走什么程序。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85 条:https://www.spp.gov.cn/spp/ssmfdyflvdtpgz/202008/t20200831_478417.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 49 条: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2071.html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关于抚养费调整的相关说明: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52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