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办理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本工具用简化的公开方法粗算这个补偿范围,方法本身要在下面讲清楚。

本工具是资讯参考,不是法律意见。试算方法、利息处理、评估时点,各地法院做法可能不同;现价要用评估价或者双方认可的市价,不要用挂牌价直接代入。

试算之前,先准备好四样材料

  • 首付凭证和贷款合同:首付是谁付的、贷款是谁办的、登记在谁名下。
  • 婚后每期还贷的资金来源:共同还贷额要按还款凭证合计,不要凭印象估一个总数。
  • 房屋现价评估:评估价或者双方认可的市价,挂牌价不等于成交价,更不等于评估价。
  • 剩余贷款:剩余贷款多少、谁还、银行是否同意变更,都要和贷款银行确认。

详情见房子怎么分,误区见财产分割常见误区。